
讀了幾頁《忘記自己是動物的人類》,忽然老高上身。
之一
你我自居為人
同時把你我無法理解的強大力量視為神
如果穿越時空回到千年
眾人必定將拿著手機拍照的你我奉若神明
換句話說「人類」一詞的核心
不是「一種物種」
而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之二
傳說中的神,其實是有超強能力的人
當時的「人」,只是半獸人
今天的你我,比當時的半獸人離獸更遠一些,但仍是獸
今日的電與槍砲與飛機都近似於有了當時的神的部份超能力,但你我始終不是「人」~~
不是當時傳說中的神
能力不如當時的神
自制力(不濫用科技去毀滅自己的能力)更不如當時的神
之三
傳說中吃了「知善惡樹」果實的亞當夏娃被逐出天堂
不是說「吃了果實之後,開始知道何謂對錯」,
而是「開始去思考對錯」
打個比方,就是:
吃了知善惡樹果實之後
不是「有了一把尺」
而是「老想要找一把尺」
之四
有自己的尺就自己訂規則(如「不可偷竊」)
就會有自己的理想(為了我認定的正義,雖死猶生)
於是文明快速累積
偏偏又沒有駕馭約束自己文明的能力
之五
老想「打造自己的尺」的寵物會找出怎樣的尺
主人無法預知
如果有天我養的挪威那有了一把尺
萬一在那把尺的標準下「把這個主人的喉嚨咬斷,有助於改善地球環保,是正確的」怎麼辦
沒有人會想要養這種狗
所以同理
偷吃知善惡樹果實的亞當夏娃自然被神趕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