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政論文章是一種非常不討好的事情。
之一 真心信仰
如果寫的不是真心相信的信仰,那就只是在靠寫作圖些什麼~~要不然就是享受掌聲享受出名、要不然就是貪圖利益賺點稿費、要不然就是出名之後以名換權、以權換利。
如果寫的那些是真心相信的信仰,要不然就是和主流價值相同~~那麼,其實這個世界其實不差多你一個寫文唱和,所以可寫可不寫;如果寫的是和主流價值不同、甚至相反的時候,首先注定是非常孤獨、其次是通常要背負罵名、至於更常見的「神經病你以為你是誰」、「你寫了又怎樣」、「正事不去做,搞這些有的沒有」的譏諷嘲笑就更不用說了。
之二 所謂的相信建立於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相信」。
那樣子的相信並不總是建立於客觀事實與基本邏輯之上。更常見的情形,是:相信建立於「主觀上的感情」、「無可辯論的信仰」、以及「早已在不知不覺中內化成的理所當然的道德規範」。
所以,我當我因為「明明就與事實不符,為什麼大家還這樣相信、這般執迷不悟」而覺得痛苦的時候,這樣的痛苦背後有兩個時常被我所忽略的盲點:
其一,是:「大家的這般相信」,本來就不是單純只建立在客觀事實與基本邏輯之上。
其二,是:就好像沒有人可以看到自己的耳背,「我認定」鐵證如山的「客觀事實與基礎邏輯」,其實依舊可能存在著我自己看不見的謬誤。
之三 批判與不批判
即便我努力反思,我也不可能保證自己不會犯錯;我很願意努力反思,可是我不可能因為「自己也可能也會錯」,就不去盡心力駁斥(我覺得會害台灣沈淪的)謬論。
當某甲提出了謬誤的A論點。表面上我文章駁斥的只是A,實際上這樣子的駁斥(在幾乎是所有人的心中)無可避免地「幾乎等同於」「駁斥某甲」。
可是這個某甲是一個一無是處的壞人嗎?他所有的論點都是全錯嗎?顯然不可能。
於是有些人圓融周到地避免批判他人。
「避免批判他人」的人,在邏輯上也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種,只是想要「廣結善緣」、「把餅做大」;即便是放棄核心價值、任由謬論瓦釜雷鳴也沒有關係。
第二種,基於某種私利或者公義的原因,希望自己能夠在權力的金字塔更上一層樓;又由於深知要更上層樓就必須要廣結善緣,所以「長袖善舞地」存異求同、與人為善。
第三種,堅定地倡議著自己相信的信仰,對於某甲的A謬論的信徒不刻意去駁斥,也不回避挑戰。不迴避挑戰,是因為抱持核心價值;不刻意去駁斥,是因為知道那樣的駁斥與爭論耗費太多時間精力、收效卻又是如此之低。所以與其和他人「辯論」,倒不如專心堅定地倡議正確的價值。
我看不起第一種缺乏核心價值的人;我從來沒有打算要成為第二種爬金字塔的人;我只期許自己可以有第三種人那樣的心理高度與倡議能力。現階段的我實在還做不到,但是我很希望自己能夠朝那個方向努力。
我拼命的寫,寫到筋疲力盡,寫到幾乎憂鬱症而不得不暫時休息、轉移注意力。於是我不得不試著去對這個世界的謬論多抱持一點點的包容。
或許這樣的包容,能夠有助於我變身成為第三種人。
之四
包容謬論並不是因為包容,而是因為要更有力地宣揚正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