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巧不成書。就在我決定脫掉iPhone Xr的保護殼、讓偶爾過熱的手機也能保持涼爽後的沒幾天,上週,也就是在蘋果秋季發表會的前一週,它毅然決然地跳樓,墜地之後手機背面裂出了爆炸輻射痕;裂開的部分感覺像是玻璃材質、摸起來甚至會割手。
之一 淡定
但我只是淡定的撿起手機、然後幫它穿回舊衣服以確保手掌的安全。總之我始終沒有被上週的蘋果發表會洗腦,沒有要打算買什麼新iPhone。
之二 規格
我買的是幾個月前上市的iPad Pro。
購買的原因是:我看到越來越多的人用平板電腦在做筆記。我一方面「想要嘗試新體驗」、一方面「害怕自己變成不喜歡學習新東西的老狗」、更害怕自己成為學不了新把戲、只能重複炒冷飯的的老屁股。
所以我就一口氣買了11吋、128G的iPad Pro ,與Apple Pencile。
買Pro是因為效能比較好。雖然對我而言都是效能過剩,但我既然我負擔得起,我就不想浪費時間去為了五千、一萬元去糾結「買哪一種規格對我的需求而言CP值比較高」這種事情了)。衝頂就不會有日後後悔「早知道就買好一點」。
買11寸是因為便於我放進包包隨身攜帶;買128G是因為我確定自己用不到這麼大的容量。
之三 電子筆記與紙本筆記
我最主要是買來做筆記、寫札記。
我隨手塗寫的札記,數量之多,到了我自己都會怕的地步。真心不騙,我時常覺得「欸幹這樣子只要拿起筆就可以寫個沒完沒了的狀態,是不是一種躁鬱症發作的身心不平衡的症狀」。
因為寫出來的文字太多,所以寫完的筆記本一箱又一箱地收納,其實根本就沒有回頭翻閱的可能。同時又因為敝帚自珍,所以總覺得應該要用更高效率的科技工具去寫作、儲存,以便日後的瀏覽或搜尋。這也是我為什麼買Evernote的原因。
就在我拆箱打開iPad的那一刻,我就立刻回想起電子筆記與紙本筆記最大的、而且永遠無法跨越的那個鴻溝,就是「一個螢幕」~~一本活頁筆記本,我可以「同時」翻開其中的三頁、五頁,不管是「在同一個時間內,腦袋忽然想到三、五種不同面向的點子,所以需要同時打開三、五頁,去同時分門別類地書寫」,還是「需要同時比較這三、五頁內的資訊」,行動裝置中就永遠都只能有「一個螢幕」;雖然可以同時開「很多的分頁」、甚至「把很多頁同時在螢幕上呈現」,但iPad的螢幕終究不可能太大。
一句話說完,就是:物理世界的紙質的書寫雖然不能電子化地儲存與搜尋,但物理世界的特性終究是無法取代的,而且人類的直覺本能依舊是與物理世界緊密相連。
那種「直覺本能」,具體舉例就是:腦袋中突然有什麼想法句子像流星那樣一閃而過時,「在物理世界抓起活頁紙與五色筆,迅速在不同的紙張上、用同一隻原子筆內建的不同顏色筆芯描繪流星」需要的是絕對的本能反應,實在容不下「抓起iPad/打開螢幕/點選APP/選開啟新分頁/切換筆的顏色粗細/」
之四 整合之道
我還沒有找到我覺得滿意的方式。我目前想到的,是「在紙本上寫下」、「每次寫完一本,就整本逐頁用拍照」、「拍的照片存在iPad的相簿裡」、「紙本活頁紙寫完六本就裝箱」。未來隨時想要回顧札記的時候,可以按照日期便利地「瀏覽」當時寫過的文字」;如果在瀏覽的當下想要對於當初的文字有所螢光筆標註或是補充延伸內容,就可以用Apple Pencile去書寫標註。
當然,這並沒有解決「電子化迅速搜尋內容」的問題。
我也可以認真花時間去網路上搜尋各種方案、然後實作試行。可是我不想要把自己弄得太累;現階段這樣子就是一種進步了。至於日後我會摸索出怎樣最適合我自己的方式?慢慢走下去、慢慢摸索,就會找到答案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熊熊買下去」是一種必要的手段。畢竟只有當我們把工具拿在手上之後,才有可能真的去「摸索更好的使用方法」。手上沒有榔頭的人,看再多的教學影片,依舊是體會不到榔頭的好處。
之五 一些細節
我只是一個平凡的木耳,所以我並不是要假裝自己是音響達人;我要說的是,即便像我這樣的木耳,聽慣了iPhone Xr 與Macbook Pro 2015的音質之後,第一次聽到iPad Pro喇叭傳出的音樂時,真的有驚艷的感覺。
3C網紅們開箱影片中喜歡強調「Apple的包裝很精緻」,是真的精緻。不但是美學上的精緻,更有物理上的精緻。比如說:撕開盒子外的膠膜後,將紙盒懸空十公分拿起(別拿太高啊!太高摔壞了別怪我!),拿著紙盒的上蓋,內部裝有iPad的紙盒會緩緩降落桌面~~原來那是經過精密計算「紙盒的上蓋與下蓋有多密合」、「空氣壓力差有多大」、「iPad紙盒的內容物包括了機身、插座、連接線與保證書總共有多重」,然後去規劃「懸空拿著紙盒的上蓋時,盒子與內容物會用怎樣的速度往下墜落」。
精緻成這樣,讓我這種沒想過這些細節的消費者真的有很驚艷、很虛榮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