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泥沼~《Instragram崛起的內幕與代價》讀書心得

眾所周知,像是臉書這樣子的媒體帝國帶來了很多的便利、無法想像的巨大商機、也產生了很多的問題~臉書如何擷取我們的資訊?如何分析我們?如何拿這些關於你我的資訊去賺什麼錢?臉書如何影響政治?…..太多了。這些都是大哉問。

當然,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像IG這樣一個社群媒體,從崛起、到被臉書併購,至今一路走來發生了什麼事?~~顯然這就是這本書的主題。

看完這本超過三百七十頁的書,感想是很多的;但我想寫的不只是「關於這本書的讀後感」,而是「閱讀這本書之後,我如何理解IG、如何看待社群媒體這個議題,乃至於其他更多的事情」。

之一。工具?還是「不只是工具」?

有一派論點是這麼說的:「科技沒有好壞—科技只不過是科技。」「社群媒體很善於把事物放大。我們需要負起責任,竭盡所能放大好的部分,並解決壞的部分。」

還有另一派論點是這麼說的:像IG這樣的社群媒體「並不像電力或程式碼是被設計為中性的科技,而是某種刻意雕琢過的體驗。這類體驗為用戶帶來的影響也絕非偶然,而是開發者對於如何塑造用戶的行為,做出一系列決定後的產物。」

這兩種論點,在p374-375,也就是書本的的最後一個章節內被提及。在我看來,這兩個問題都沒能直指核心。核心的問題是:不管那個工具是「真的很中性的科技」、又或是「在開發之初,開發者就帶著特定目的、用特殊方法去打磨、去引導使用者如何使用」的工具,總之他們都是為「人所運用的工具」。

也就是說,不管你打造的是一把單純的菜刀、適合拿來切菜砍瓜做菜,又或者是在菜刀上刻上「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物以報天」的七殺碑、彷彿用來鼓動人心激發殺心,總之刀都是刀。菜刀落在佛祖手中也只是拿來割股餵鷹、落在飢寒起盜心之人的手裡,只怕多是用以打家劫舍、「先顧肚子、再顧佛祖」了。

之二

企業的核心本質就是追逐利益;不管企業的創辦人乃至於整個企業上上下下的成員都如何地佛心、都發願戮力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但企業的核心終究是逐利,而不是追求「公益」、更無法是追求「公義」。

「公益」好做。如果我一年賺一百億美金,要我每年捐出個一億美金去辦教育、扶弱濟貧什麼的,都容易。不但「容易做」、做了之後也容易有指標可以衡量。

可是「公義」就不一樣了。當全球十億人手上都同時握著你打造的刀時,就注定了一定會有人拿著你的刀去行俠仗義、也一定會有人拿著你的刀去打家劫舍。

如果硬要比喻的話,我會說:臉書的打造原則,是:「只要能賺錢,怎麼打磨能鋒利就怎麼打磨」的刀;而IG則是(至少在開頭的那幾年是)「幫刀柄配上凱蒂貓、並且妝點幾顆粉紅泡泡,可以有助於降低暴戾之氣」的刀。

這裡可以略舉一些書本裡談到的實際情形。相較於臉書一昧地為求成長而追求「規模化」的時候,IG堅持的是美感、是「體驗」。

比如說,IG努力地用他們自己@INSTANG的官方帳號去推動各種與美感、公益良善有關的訊息。又比如說IG鼓勵那穿戴義肢的網友勇敢秀出自己,以宣揚「你不孤單/這不可恥/有自信就是美」之類的訊息。又比如說,IG剛開始的那幾年堅持著要舉辦線下的實體聚會Instameet(比如說邀請一群攝影師辦理攝影集會),也極力地避免頻繁地向用戶發送推播通知(因為即便臉書的員工擺明著告訴IG這種方法可以有效提升註冊人數,但IG的執行長依舊為了要給使用者創造美好的體驗而不希望過度打擾用戶)。

然而,過不了幾年,當IG被祖克柏「提升成長」的指令催逼不過時,這些手段終究還是被端上檯面了。而且果然也有效地加速了IG的使用人數。而,隨著使用者人數的增加,那些辦理instameet的人手、或是那些宣揚公益良善的貼文並沒有等比例地增加。

追根究底,問題是,企業的核心是「追逐利益」,而不是「意義」;況且「利益」可以明確地量化,但是「意義」無法。

更直白淺顯的比喻是:如果人性的底層就是內建追逐羶色腥本能的時候,衣不蔽體的美女猛男圖永遠就是更容易吸引更多的眼球;然後有最多人追逐的帳號又可以獲得龐大的名與利做為報償。而且,「對於性的渴求」當然不是問題的核心、更不是問題的全部~~否則,臉書或者IG上應該毫無例外地充滿了裸女猛男圖;而然實際上並非如此。

那麼,問題的核心到底是什麼?

之三

也曾聽說IG在歐美造成了青少年的社交壓力,但是從來沒有去試著理解。今天看到書本裡的描述,真的是嚇了一大跳。

比如說,十二三歲的青少女必須「在十分鐘內對朋友的美照留言回應,不然就會被討厭」。

看似輕描淡寫的一句話,仔細想想,意思是:

1.必須要有一台手機
2.必須要有吃到飽的費率
3.必須要花時間隨時盯著手機
4.隨時要注意同儕之間正在流行什麼服飾什麼把戲之類的,才能夠確保自己的貼文也能跟上同學朋友、確保自己每週也能有至少一兩張可以放上網的照片,進而確保自己不會落伍、不會被嘲笑。

否則?否則,輕則失去朋友、重則被霸凌!這真的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事情的核心本質是:人類是社群的動物;人類心理的本能就是「努力獲得同儕的認可」,或者說是「維持連結」、「創造更多連結」。道理很簡單~~只有能夠能與大家緊密連結的人,才容易活下去。

一直到社群媒體出現之前,人類的「有實質意義的雙向人際網絡」基本上也只大約是150個人。也就是說,因為物理上的種種限制~不管是時間啊、生活空間啊、腦容量啊什麼的,你我真正能夠在現實生活中有互動的朋友,大約也就是150人。這個數字不是我掰的,是心理學家/社會學家之間共同認同的數字。

而網路、社群媒體這些東西,打破了這個150的「天險」。

在150的天險之內,追求人係網絡的強化可以讓人們獲得更多的生存資源~~從學生時代「單純的人際關係」到出社會後「經商從政必須要有的人脈」;追求那些連結看起來是合理的舉動。

但是當然著借助資訊科技輕易超越了150人這個天險之後,對於連結的執著,變成了一種讓人瘋狂的網路成癮。

先別說是「為了討好/避免數萬粉絲之中的數千人討厭我」這種高難度的事情了;即便是剛剛提到的「努力確保班上同學繼續和我當朋友」,就已經必須要付出幾乎是24小時的時間精力!

而這甚至只算是最單純的狀況。這難道還不夠瘋狂?

而剛剛只討論到「使用者」裡面的「青少年」。還有「想要宣傳的企業」、「想要賺人氣與代言費的網路直播主」、「想要透過網路大撈毒品詐騙各種偏門的無良之徒」、「在網路上霸凌他人只為了好玩的可悲之人」、「刻意操弄他國政治的惡意國家」……各種無法一一列舉的各種正常或瘋狂。更可怕的是,不管是「正常」還是「瘋狂」,為了要讓自己能夠在無遠弗屆的網路競爭裡「脫穎而出」,最終都傾向於走上「出的花樣越來越極端」一途。

隨便舉例。IG的盛行,對於整形醫師的業務就足以造成大幅度的推升;更不要說有些人為了拍出更引人注目的照片,如何在危險場合拍玩命照;至於像是韓國N號門那樣透過網路去極端殘暴地對青少年青少女進行性剝削,顯然只是冰山一角,而且勢必層出不窮。

之四。「遊戲規則」與「遊戲本身」
既然要玩遊戲,當然要有遊戲規則;有了遊戲規則,遊戲各方的玩家才能有個遵循的依據、才能避免狡詐無良之人不斷突破人性底線,搞到所有有良心的人都玩不下去、甚至連不講良心的人也因為整天在遊戲裡擔心受怕而不得不退出遊戲。「國家治理必須以民主法治為依歸」是這個道理、「電競遊戲必須禁止開外掛」也是同樣這個道理。

進一步說,關於「有遊戲規則」這件事情,首先遊戲規則必須「盡可能合理」、然後必須要有糾察機制「揪出疑似違規之人」,然後還要有公平的裁判做出相對應的裁判懲處。

可是,第一個問題是:人類社會制度的建立是一個緩慢的過程;相較之下,科技、特別是數位科技的演進,根本就是以光速在前進。

當人們終於意識到臉書這個社群媒體巨擘的確有能力操弄美國乃至於整個地球的時候,2018年美國國會要求祖克柏出來面對~到國會殿堂作證、接受詢問。參議員奧林.哈奇(Orrin Hatch)提出一個後來廣為流傳的問題是「你是如何維持一個用戶不為服務付錢的商業模式?」祖克柏笑著回答「參議員,我們靠廣告。」這句話後來被印在T恤上。

臉書的問題大成這樣~或者更精確的說,是「社群媒體對人類文明帶來的衝擊大成這樣」~的時候,美國國會裡的參議員竟然從這種幼兒園幼幼班等級的問題開始提問。這明明就是一個無比冷峻深刻的冷笑話,充分凸顯出人類制度在面對新科技變局上的僵化無能。

還有,第二個問題是:既然要訂規則,當然就應該「合理」。至於「合理」必然涉及了主觀的價值判斷、然後選擇「重視這個」、「忽略那個」,總之不可能盡善盡美,那是不在話下的。

既然這是一個由多種角色、多人參與的遊戲,不同的立場當然有不同的利益。而遊戲裡面,不管遊戲規則如何訂定,都一定會有「強者」與「既得利益者」。人性會驅使他們用盡一切力量去「影響制度的訂定」、在不然就是「在既有的制度裡面找到漏洞」,以創造自己的利益。而這當然也會引發爭議。

所以電競遊戲裡的虛擬寶物應該如何定價?外掛問題應該如何處理?民主制度裡必然會有的資源分配衝突該如何解決?對於打著民主反民主的禍害應該要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本質上都是同樣「永恆」的課題。

簡單地說,就是:制度本身就不可能完美;再怎麼相對合理的制度都會被鑽漏洞;最後終究都會引發爭議。更何況社群媒體是人類文明史上從來沒有遇過的光速演進超級怪獸!怎麼看,都悲觀。

之五

除了悲觀,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我唯一能夠想到的,是「從家長自己開始做起」。放下手機,盡可能地陪孩子玩遊戲、唸故事書給孩子聽。畢竟,當父母本身就隨時掛在臉書上,甚至讓小小嬰孩打從出生沒幾個月就開始吸吮手機平板這些數位奶嘴的時候,孩子們怎麼可能不從小數位成癮?從小習慣於聲光效果刺激的小小孩們要怎樣能夠專心坐在教室裡學習讀書寫字與練習四則運算?

我真的相信,那些網路農場文裡面說「矽谷的科技新貴都不讓孩子碰數位科技」是非常非常有道理的。因為當小朋友的同儕都陷入這種數位沼澤的時後,個別的孩子是不可能獨善其身的。

目前想像得到的唯一可能解方,就是:打造一個小泡泡~比如說森林小學之類的體制外環境、以便創造「讓孩子至少在小時候能夠有一段時間,與同儕們一起避開數位泥沼的致命吸引力」的那種環境。可是當然那是非常非常花錢的教養模式。包括我自己在內的多數父母是負擔不起的。

於是我唯一能做的,是:努力培養柔妹對紙本閱讀的愛、以身作則地讓他知道把拔我從紙本書中獲得很多很多的養分;總之就是想方設法地讓柔妹妹在終於開始隨波逐流、開始不可避免地陷入數位泥沼之前,至少能夠多享受一些些「數位世界以外的美好」,並且祈禱柔妹因此而能夠保有一絲絲「未來不會『全然地』陷入數位泥沼而無法自拔」的可能。

發表者:能忘記是一種福氣

最大的特點是「好奇」~~只要不是無法回頭的事情,都想要去嚐嚐。最大的缺點是「善變」~~半小時前打算出門泡湯,半小時後決定在家補眠。 喜歡看閒書、發廢文。最大的志願是當個說書人。說「文以載道」很老梗又噁心。可我就是喜歡這一套。 自我介紹好難寫。有興趣、不嫌棄的話,就直接發落我的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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