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他的普世價值」、「廢死根本就是白人價值」立法委員蔡正元如此說。雖然蔡立委的形象似乎不太好,不過我們不要以人廢言,畢竟認同這兩句話的人也不在少數。的確有不少人質疑「為什麼東方就一定要全盤接收西方的文化」。
「民主制度」是歐美開始的,「廢除死刑」也是所有歐盟國家的政策,然後好像全世界都應該要跟上他們的思維步伐,否則就是落後的野蠻國家~~奇怪了?民主就一定比較好嗎?多少民主國家的國政亂七八糟?廢除死刑治安就會比較好嗎?講人權?美國以世界警察自居,以「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為由入侵伊拉克,把伊拉克打得唏哩嘩啦之後,說「不好意思,原來我們情報錯誤」?美國好意思說自己主張民主?人權?
歐美文化就一定對嗎?難道亞洲人就一定要全盤接受嗎?難道亞洲文化不能有自己的選擇嗎?你看中國崛起了,成為全世界的第二大經濟體,「中國模式」證明了他的價值,誰說就一定要實施西方的民主才是文明的國度?
其實這些都是一場誤會。
第一,根本沒有「一定要接受西方文化」這回事兒。
民主是不是一種普世的價值?民主會不會變?現在以歐美為首的「民主」是「直接民主」,難道兩百年之後,「直接民主」就一定不會被新加坡式的「威權民主」所取代、威權民主成為世界主流?
或許會,也或許不會,只有時間能夠證明一切;不論兩百年後的主流是什麼,都是人類自己選擇的。在下決定選擇之前,人類當然必須思考。比如說思考「理論上,直接民主有什麼優缺點」、「理論上,威權民主有什麼優缺點」、「從歐美等國的實務經驗來看,直接民主有什麼優缺點」、「從新加坡、委內瑞拉等國的實務經驗來看, 威權民主有什麼優缺點」。然後,人類做出自己的選擇。一國一國、一洲一洲,用選票或子彈做出決定。
發現了嗎:思考決策的過程,和什麼「有沒有普世價值」、「為什麼要全盤接收西方文化」一點關係也沒有。
如果說地球是個實驗室,不同的政治制度各自給人民帶來怎樣的感受?利弊得失為何?英國比世界各國更早開啟了一場名為「民主制度」的實驗,兩百年來人類覺得「似乎民主比較好」,於是許多國家陸續踏上了「民主化」的這條路。
我當然知道這些改變未必都是「自願」的。歐美的「文化霸權」與「船堅砲利」逼著許多國家不得不改弦更張,但是,日本的明治維新、中國孫文的推翻滿清、鄂圖曼土耳其的凱末爾成立土耳其共和國,真的都是「亞洲人千百個不願意,一切都是西方人威逼利誘的陰謀結果」嗎?當然不是啊!說到底,還是各個文化自己想要改變、願意被改變的結果啊!
重點是,我們「如何選擇」變或不變?我們的「審核機制」是什麼?當然是「理性思辨」!
第二,價值觀與理性思辨
每件事情、每一種主張究竟「好不好」、「對不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把尺,我們把這把尺稱為「價值觀」。小至每個人、大至每個國家、每個文化都有一套自己的「價值觀」。符合價值觀的,就是「對」、「好」;如果整個文化都認同某個道理,而且這樣的認同從來都不曾改變,我們就把這個道理稱之為「天經地義」,比如說「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就在台灣對於「死刑存廢」辯論沸沸揚揚之際,印度出現了一則「印度逼迫出櫃的同性戀兒子性侵母親來矯正錯誤性向」這樣的新聞。在我們覺得印度「荒謬到不可思議」的同時,別忘了,那群印度人也正在維持他們心目中的正義,認為他們的所作所為可是為了維護「天經地義」。
永遠不要低估人類荒謬的極限。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必須隨時謙卑檢視自己所認知的「天經地義」是否真的那麼值得捍衛。要強調的是:這並不是認為「主張殺人償命」和「逼出櫃兒性侵母」同樣離譜,而是藉由這則印度新聞證明「必須時常檢視自己的價值觀」。
有些價值觀的差異應該「尊重」。比如說,如果你信仰回教,每個人都應該尊重你不吃豬肉的權力。但是,「廢除死刑」與「支持死刑」之間,政府最後總得要選一個政策執行~~於是,這樣的價值差異,就不能只靠「尊重」,更需要透過交流、辯論,用理性思辨來得出一個結論。
廢死與反廢死兩個陣營,有一個很大的價值觀差異,叫做「殺人償命是否天經地義」。許多人堅定信仰「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堅定主張「亂世用重典」,彷彿那是不只是「道理」,更是「恆久不變的真理」,甚至認定挑戰這些真理的人,就是「偽善」。
如果地球是個實驗室,歐盟國家進行「廢死」這項實驗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歐洲人當初之所以主張「廢死」,是因為「理論上利大於弊」;實施廢死這些年來,也可以觀察到許多「實務上的利與弊」。
你當然還是可以堅定地支持死刑。或許有一天「廢死」這種主張會變成歷史的灰燼,所有廢除死刑的國家開始陸續恢復死刑;也或許有一天「廢死」就像「廢奴」一樣,所有人類都一致反對,「廢死」成為進化後的價值觀。究竟會如何?只有時間能夠證明。能不能我們就暫時放下「價值觀的信仰」,從利弊得失來理性思辨這個議題?
怎樣算是「理性思辨」?這很難周延定義,但是這裡至少可以舉出一些反例。比如說,「訴諸感性卻違反理性」,就不算是「理性思辨」。日前主張廢死的苗博雅上電視政論節目,反廢死的名記者說「等你看過地獄,再來跟我談惡魔」。凶殺現場的慘狀無疑是人間地獄,看過人間地獄的人很難對兇手產生憐憫當然是人之常情。可是,廢死和反廢死的爭論在於「哪種政策的利大於弊」,而非「兇手真的很可惡」~~兇手很可惡這件事情,沒有人會質疑。
簡單的說,如果「等你看過地獄,再來跟我談惡魔」,難道「等你上過天堂,再來跟我談上帝」?這豈不是為難所有的傳教士?
第三、有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答案是:沒有。
「權力」就是需要制衡的。「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這句話未必是真理,但是在人類歷史上,這句話通過了幾千年的測試,不論是理論還是實務,目前都顯示這句話是對的。只要中國堅持「一黨專政」,不管那個黨是「中國共產黨」還是「中國國民黨」,就註定了這個體制的權力必定腐化。
可是中國崛起了也是事實啊?你說。
一國如何分配資源,決定了國力的強弱;資源的分配由政治制度決定;沒有理想的政治制度,就不可能有理想的資源分配。你覺得中國的政治制度理想嗎?資源的分配理想嗎?表面上確實富了、強了,但是實際上呢?你以為「中國崩潰論」是怎麼來的?從環保問題、金融制度、城鄉政策……再再都是動搖國本的大危機啊!
你說:那又如何?美國說自己講人權、講民主,入侵伊拉克又怎麼說?歐美國家各種政治經濟制度就沒有問題嗎?
別誤會了。每一個國家所維護的人權,首先都是「自己的人權」、「國內的民主」;其他國家的內政?那得要經過精密的計算、各方勢力的折衝。換言之,當我們討論「民主」、「人權」,當然是以自己國家人民的利益為首要之務。「莫名其妙攻打伊拉克」與「美國是不是講人權、民主的國家」並沒有必然的關係。
至於,歐美國家的制度到底有沒有問題?有!當然有!但是歐美有「相對民主」的政治制度,讓資源分配不當的情形「可能被看見」、進而「可能被改善」。可是中國呢?
民主不是零或一的概念。民主是一個「理想」,很難被百分之百達成,而且它有先天的缺點。但是人類文明試驗了幾千年,目前為止,從理論與實務上,都證明了「民主制度」是相對比較好的制度。除非能夠論證「民主的弊大於利」,否則,強調民主的「弊」並不能證明「非民主的利大於弊」。
「要不要死刑」與「要不要民主」,同樣都是必須放下價值信仰,依賴理性思辨探討利弊的議題。
文章的最後,結論是:每一種價值、每一種制度,都應該是經過理性思辨所得來的,而且別忘了時時檢視它;如果某些制度已經有其他人類做過實驗,並且有了實驗結果,請好好地參考利弊得失,別急著「獨獲而創見」。畢竟,有時候人類進行制度實驗的代價相當昂貴。德國的希特勒與種族淨化、中國的毛澤東與大躍進,甚至以千萬人的性命為代價。而孫文所獨獲創見的五權憲法違背了三權分立的政治學基本原則,理論與實務上都行不通,徒留各國憲法學者訕笑。
「廢死是不是白人的價值」?歷史的教訓是很值得參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