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晚十點半。昨天在岸邊漂,今天在池邊游,其實很累了;累壞了之後還特地開了來回兩個半小時的車去淺水灣,只為了拿回遺失在咖啡廳的酒精噴霧隨身瓶。
之一
身為一個假文青兼白領白斬雞,我已經多少年不曾曬傷了。
今晚我重新體會了一回背部曬傷的熱辣辣之感,彷彿重溫了童年整個夏天在山澗裡背朝天臉朝下彎腰撈蝦的暢快童年;明明感受到的是背部不舒服的熱辣癢,腦袋裡浮現的卻是滿滿的幸福感。
那一去不復返的童年,那一生只幾回的暢快。
之二
就是現在。敲鍵盤的當下,我在冷氣房裡吹著冷氣加電扇。Apple Music裡米希亞的歌聲明明我只開小小聲,透過喇叭一字一句伴著低沈低調的大提琴按摩我的耳膜,明明這麼音量壓得這麼低卻竟又這麼聽得如此分明;聞著IKEA新買的香氛蠟燭,把冰涼的海尼根倒進新買的Nachtmann玻璃杯,一邊敲著六年前的蘋果筆電。
金錢限制了我的想像力;至少在這一刻,我想不到還能有什麼更好的物質享受。
之三
傍晚的時候,好同事LINE我,說他花了一筆錢奢侈地享受昂貴的飯店,並且在第一時間就想到和我分享。
嘿!兄弟,你知道我是真的懂這種感受的。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偶爾奢侈地享受著;凡人如你我,當然還是很平凡地需要一點儀式去慰勞自己、需要一點放縱去享受人生。
詩人說什麼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遊;要我說,爽就好;苦不苦什麼的,人生本就是苦的了,哪裡需要我們刻意去品嚐?
之四
大概是兩週前,臉書莫名其妙地說什麼「受眾比較多」,所以我必須要開啟雙重認證,看是要下載什麼軟體、或是告訴臉書我的手機好讓臉書寄認證碼什麼的,臉書才肯讓我繼續使用臉書;賭爛之下,我就乾脆不開臉書,嚷嚷說我要去推特了。
就這樣過了一個星期後,我又很沒骨氣地打開臉書了。
我為什麼繼續使用臉書,我有我自己心中的答案。只能說,十年後當我回頭看這一切,希望我會覺得這一切是值得。
臉書202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