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一位網友的貼文
貼文大意是說「這波好棒棒衍生的爭議中,只佩服黃暐瀚/是真正的媒體人」
之一
黃暐瀚?你是說那位在臉書上公開寫出下面這段話的黃暐瀚?
「
外界在看待「詐騙犯送大陸」這件事情的時候,通常只看到所謂「一個中國」的政治效益。卻忽略了大陸政府對「嚴厲打擊詐騙案」這件事情上的執行決心,與不可妥協。
這幾年,大陸詐騙事件頻傳,曾有老農因為被騙光積蓄,跑去銀行門口上吊;還有退休眷屬,被騙光先生的退休金,跳樓自殺。
詐騙已經是大陸民眾深痛惡絕的事情之一。
因為民眾「深痛惡絕」,因為是「集體民意」,大陸當局決定「嚴打」。儘管詐騙犯遠在非洲肯亞,天涯海角,也要抓回大陸受審,一來讓氣憤的民意,可以找到一個出口;二來也讓死去的受害者,得到公道。
是的,大陸的確不使用選舉來決定自己的領導人,但對岸在「養成與淘汰」機制之下,所產生的領導人,卻很可能遠比台灣的領導人,還要更「重視」基層民意。
」
一個認為『大陸的確不使用選舉來決定自己的領導人,但對岸在「養成與淘汰」機制之下,所產生的領導人,卻很可能遠比台灣的領導人,還要更「重視」基層民意』的黃暐瀚?
之二
當然,我們不要以人廢言
如果某人2022年說出了符合客觀事實的論點
那麼不論他2017年的論點多錯誤
都不會影響「2022年他說出客觀事實」的事實
問題是
我們真的要這樣子就把黃先生認定為「(在這場爭議中,論點)值得佩服的人」?
之三
在這場柬埔寨詐騙案風波中
有正確論點的人,難道只有黃暐瀚?
就算只有黃暐瀚提到「台灣的駐外辦事處必須要有當地的報警證明才能補發護照」這樣的規定
這和「只有黃暐瀚有勇氣說出這樣的規定」應該還有很大的一段距離吧?
高舉「A所說出的論點」時,真的就必須要同時高舉「A」這個人嗎?
整個台灣社會充斥的謬論以經夠多了
對於曾經發表那種言論的媒體人黃先生
我們要給那樣子的媒體人這樣的稱讚?
我覺得實在是很有斟酌的必要。
之四
台灣充斥的荒謬已經夠多了
投給馬英九多少次了,如今只會道歉
柯文哲早在2017年就走鐘到什麼程度了
甚至於世大運時
網友質疑柯文哲維安不利
柯文哲罵網友王八蛋,結果短短幾小時竟然湧入十幾萬(幾十萬?)個讚去鼓勵柯文哲
然後如今依舊大家都在比賽「第O屆道歉大賽」
卻不曾看半個人舉辦「如何避免選出下一個柯文哲」的反思大會
這樣的台灣
謬論還不夠多嗎
對於這樣的媒體人
我們真的要因為他偶有的理性言論而大加讚賞嗎?
2022/08/21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