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民國到底是不是一個「一中憲法」,這個問題,因為馬英九先生的大聲疾呼,再度成為各方的討論焦點。
關於憲法,我們都無法否認的幾個基本共識如下:
首先,憲法是一個「根本大法」。只有憲法的起草者覺得「實在是太重要了」的東西才會寫入憲法裡面。其次,至於所謂的「很重要」,其實又可以往下細分幾種。比如說:
在「人口比例上」而言,到底是「立憲那年,只有為數不多的國家建立者覺得重要」?還是「立憲當時所有的國民都覺得很重要」?到底是「時至今日,多數人都覺得憲法裡面有著如此的規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還是「多數人根本就不知道憲法有什麼好重要的,畢竟連民主都不能當飯吃,幹嘛沒事找事去討論什麼憲法、激怒大陸」?
在「時代意義」上,到底是「幾個世代流轉之後,當代的國民依舊覺得那個憲法裡面所規定的東西很重要,所以當代的國民願意維持幾個世代前的憲法條文」?還是「其實早就已經不合時宜,只是因為種種政治現實比如說害怕激怒大陸,所以大家也就將就著湊合著,因循苟且地沿用了那樣的憲法」?
如果要用學術一點/文青一點的用語來說明,那就要翻開憲法概要之類的大學用書或是高普考參考書,去讀一讀什麼「憲法的最高性/根本性/固定性/妥協性/適應性……」一堆讀起來讓人頭昏腦脹的學術名詞去理解所謂的憲法法學。
但不管怎樣,「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是一種「任何法律解釋、任何法學原理都不能夠超越」的基本邏輯。
假想中的他山之石
假設一下:如果21世紀的今天,美國憲法裡面擺明寫著「在國家統一前…….」,會有人覺得美國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嗎?
當然不會;因為那至少證明了「美國憲法認為美國這個國家尚未完整、有待統一」。還沒統一,就表示「國家內部有極重大的紛爭」,哪裡能夠算是一個正常的國家?
進一步說。如果在國際客觀現狀下,美國實質的主權明明沒有能力掌管那塊「有待統一的領土與人民」~~請問,會有美國人跳出來解釋說「不對不對!美國的憲法本來就是只屬於美國的國民!既然美國憲法只屬於美國國民,而且既然那塊土地與人民又在實質上不屬於美國,所以美國憲法才不是什麼『待統一憲法』」嗎?
我覺得「不會」。我的理由是:我覺得那樣的判斷違反基本邏輯與普通常識。
如果你覺得「會」,那麼就必須說出「會,因為ABCD一路下來的原因論述,所以合情合理」之類的種種原因,或是「會,因為歷史上就有甲乙丙丁等等的客觀例證」。
活生生的客觀事實
客觀的事實是:馬英九是台灣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總統;而這樣的總統身兼三軍統帥,而三軍的每一毛軍餉又都是來自於台灣納稅人的血汗錢。而如今這位前總統竟然跑去中國,配合著中國的統戰行程又是祭祖又是緬懷總理,一副巴不得中華民國趕緊反攻大陸、不惜激怒中共也要趕快讓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又或是希望中國共產黨順利統治台灣、早日「灣灣回家」般,殷殷切切又絮絮叨叨地說著「兩岸同屬一中」的言論。凡此種種,當然讓所有神智清楚的台灣人覺得怒不可遏。
究竟,馬英九是不是一個化獨漸統的中國人、是不是一個一心想要認祖歸宗回家掃墓的中國人?從種種客觀資訊看來、以及從馬英九自己的言論看來,筆者個人主觀認定:馬明明就是。但是那與『中華民國憲法是不是有在條文上寫明「統一」的「一中憲法」』,兩者之間並沒有任何關係。
馬英九先生本人的價值觀再錯亂,都無損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寫著「為因應國家統一前」字句的客觀事實。台灣人如果想要解決問題,就必須首先正視問題、理解問題,而不該是透過馬英九錯亂的價值、言行與對憲法的「特殊」詮釋,去否定馬英九大聲呼籲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的客觀事實。
民主、憲法與雞蛋
那麼,面對那樣錯亂的客觀事實,台灣人理論上應該要怎麼辦?實際上到底又會怎麼做?
血淋淋的客觀事實是:第一大反對黨中國國民黨迄今仍在力挺馬英九先生在中國的種種言論;更別說在藻礁公投與美豬等四大公投議題上、在更嚴肅嚴峻的抗疫行動中,各種荒腔走板的中國國民黨都還能在2022年地方選舉大勝的客觀事實來看,以及當年仍年輕氣盛地郭台銘說出「民主不能當飯吃」如此驚天言論之後至今還有多少人勸進首富「參選總統救台灣」的客觀事實來看,台灣人究竟會採取怎樣的行動去面對憲法裡活生生的客觀事實?最合理的預測,應該是「把頭埋進超商裡,繼續搶雞蛋」吧?!
畢竟民主與憲法都不能當飯吃,但是雞蛋可以。「在高牆與雞蛋之間,我選擇站在雞蛋那邊」~~村上春樹如是說;歲月靜好的文青們與藻礁永存的社運人士們應該也不會否定才對。就更別提那些深知「和平如同蛋殼般脆弱」、於是對著被侵略展大喊「和平很珍貴」的大教授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