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今天不要談嚴肅的政治、也不需談專業的法規
就只談常識與人性
這樣應該不算很偏激吧?
之一
一個基本的常識是:
在中華民國來台灣行使統治權之前
島上的居民就已經住在這裡很多很多年了
台灣人並不是住在一片虛空之中的
有人就有房子
有錢人住豪宅
窮人住小房子破房子
社會裡底層的最底層
那些名為礦工的人
艱苦地沿著礦區落地生根
中華民國政府來台灣之後
先不去管那些法規到底有沒有問題
總之,各種的新法規陸續地推出了
請問
你打算一口氣把所有既存的舊建築
「只要不符合新法規,就是違建,就通通拆掉」嗎?
顯然,那樣搞既不符合常識,也不符合人性。
所以即便是獨裁專制幾十年的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統治
蔣介石蔣經國也不可能把「所有的」「違建」通通一口氣拆掉
之二
拋開那些專業的法規與名詞定義
一般所謂「違建」是一個不精確的名詞
這個名詞包羅萬象:
不符合新法規的既有舊建築是違建
為了滿足基本的遮風避雨對舊建築進行補強改建是違建
在既有建築上大張旗鼓地改建擴張圖利搞得金碧輝煌也是違建
更有甚者
在新法規推出之後
還要刻意地違法大肆擴張、並且嚴重違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
當然更是違建
我就問:這其中的種種違建,有沒有差異?
更不用說,有些所謂的「違建」,是「如果提出申請,有機會就地合法」、有些是「列冊之後,因為類似的違建太多,只能排隊等拆遷」,更有些是「一經查報,必須立刻拆除,否則依法得連續處罰」
這其中的種種所謂違建,究竟是情有可原?還是惡性重大?
其中的差距明明就是天壤之別
之三
以上說的
都是常識
根本不需要鑽研什麼專列法規就可以理解的常識
我就問
柯文哲讓農牧用地長出水泥、水泥地上又長出大客車是哪一種等級的違建?
中國國民黨立委馬文君顏寬恆的各種近乎城堡等級的豪宅是哪一種違建?
賴清德礦區的老宅又是哪一種違建?
一個礦工家庭
賴清德2歲就因為礦區災變而沒了父親
一個寡母扶養六個孩子
那是怎樣艱辛的歲月
那樣的老家乘載著怎樣的記憶
而如今
那樣子的「違建」
如今
承受著各種批評、各種惡意訕笑
媒體
特別是各個政黨的政客
又是怎樣分別用怎樣不同的道德標準
去檢視那些完全不同等級的違建?
之四
當你背離那樣子的常識
跟著藍白政客
把賴清德的礦區老家高高舉起
對於藍白各種惡意違建卻是輕輕放下
我就問
你的良知在哪裡?你的人性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