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百里路,半九十

最近一兩天,在公事上接連犯了兩三個很低階的錯誤~就是那種「明明只要稍微多看一眼,就一定可以發現的錯誤」。真的是「錯到我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了」。

只需要稍微設身處地想像一下:如果我是工作流程中下一關卡的同仁/長官,我應該會在心裡面忍不住大罵「靠腰這個吳OO會不會錯得太離譜?大完便,連馬桶都不沖的嗎?我吃飽沒事幹,整天幫他沖馬桶?是在衝三小?」

身為一個擅長寫廢文的假文青理由伯,我可以迅速寫出一篇五百字文章,去說說「我為何犯這種錯」、「犯這種其實不是我的錯」。這篇文章就是一篇乍看之下「看起來很像要找理由卸責」,但其實「真的只是想要描繪我自己的內心狀態」的文章。

先說結論:「錯了就是錯了」、「不該犯的錯就有義務盡力避免」。但這樣的結論,並不是出於「工作本來就應該要認真」這樣的八股雞湯。

之一

所謂「行百里路半九十」~~大意(白話舉例)是說:一條一百公里的健走長征,走到最剩下十公里的時候,才是最困難的時候;走完一百公里,心理會受到的壓力、折磨,大概有一半都來自於最後的十公里。

工作了二十三年半之後,對於決心要在明年第三季離職領退休金的我而言,這剩下的十四個月,就是那個「半九十」。

二十多年來,我必須坦承自己是粗心的人(比如說時常忘東忘西),但絕對不是一個工作擺爛的人。而目前這個「半九十」的我,真的是整個意志力大渙散。問題已經不只是「忘東忘西」那麼簡單,而是什麼事情都已經下意識地「這個案子做得差不多了就趕快送出去」!對於最基本的「自己做完之後,總該檢查一遍吧?」都變得非常沒有耐性,本能地想要逃避!

粗俗一點的比喻,是:如果沒有特別持續且刻意地提醒自己,我真的是到了一種「大完便,連褲帶都不繫上,就下意識地急著離開廁所了,更遑論要記得沖馬桶了」的地步了。

之二

我的心得體悟是:

對於工作「非常有熱情」的人,不需要他人的督促要求、甚至不用刻意地自我要求,就會主動本能地用「好還要更好」的態度,去精雕細琢自己的產出。

對於工作「有興趣」的人,既然動力是「興趣」一旦產出成果達到了「可以讓自己開心的程度」之後,既然「開心了」、「爽夠了」,對於產出成果就很容易失去了持續精進的動力,維持既有的成果,維持著興趣與收入,也就差不多了。

對於工作「有責任感」的人,可能會「專注完美,止於至善」、也可能出於成本與效率的原因、或是為了要滿足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所以「夠好就好」;再次一等的人,則是「馬馬虎虎,可以交卷、大致不出錯就好」。差別在於「對於工作本身的責任感」的高低。

對我而言,我對於這份工作一無熱情、二無興趣,二十多年來只是靠著基本的責任感在維繫著自己的「對於工作成果的自我要求」。如今這個「半九十」的我,主觀上我覺得自己的責任感沒有減少、也沒有變多,但客觀上而言,那個「半九十」的「心態逐漸渙散」的病毒,已經開始侵蝕到我對於工作產出的責任感。

之三

結論是:

一、「責任感」這種東西很重要,但「有熱情」才是最棒的東西。

把熱情當成主要動力,才會大步前進;當然,熱情難免有時也會熄火,所以需要把責任感當作是輔助動力,才可以確保穩定前行。

屢見不鮮的悲劇是:把「責任感」當成工作主要動力的人,最後往往忘記人生到底該對誰負責。

二、自我覺察與認知調適很重要。覺察到自己的狀態,然後鼓勵自己「起碼要維繫著基本的責任感」。

之所以鼓勵自己,並不是因為「要向誰證明些什麼」,而是因為「每個人都在選擇自己的人生態度」。而我想要的選擇是「不管在什麼境地,我的責任感雖然不用爆棚、不用遙遙領先他人,但是不能讓我自己感到羞愧」

發表者:能忘記是一種福氣

最大的特點是「好奇」~~只要不是無法回頭的事情,都想要去嚐嚐。最大的缺點是「善變」~~半小時前打算出門泡湯,半小時後決定在家補眠。 喜歡看閒書、發廢文。最大的志願是當個說書人。說「文以載道」很老梗又噁心。可我就是喜歡這一套。 自我介紹好難寫。有興趣、不嫌棄的話,就直接發落我的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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