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貼文所探討的愛
包括了
伴侶之間的愛、子女對父母、以及父母對子女
*
缺乏智慧的愛
最後往往導向了「怨」的結果
之ㄧ
恨與怨的差別在哪裡?
對我而言,
「對方從主觀意識上就想要傷害我」的時候,而且果然也傷害到我的時候,我很可能會恨他
「對方在主觀意識上並沒有想要傷害我,但客觀上的確上我感受到傷害」的時候,我很可能會怨他
如果我發現對方主觀上就想要傷害我
問題就相對簡單多了;敬而遠之就對了;
如果我發現「我愛他愛到竟然開始恨他了」
那麼也簡單;「拉開距離/轉身離開」
自然就能從愛走向淡漠了
於是自然也就比較沒有什麼「由愛生恨」的問題
也因此,比較棘手的,
是「由愛生怨」的問題
之二
大家都時常聽說「讓人窒息的愛」、「由愛生恨」。因為「關心」、「深愛」、「太愛」,然後,出於善意、出於愛的「因」,竟然長出了壓力、矛盾甚至衝突這種種負面的「果」。
比如說,如果我喜歡嚴謹,但對方的個性隨性;因為愛他,我會「很容易/不知不覺中」想要改變對方;但是,如果是「有智慧的愛」,我就「不該」把他捏成我想要的形狀。
比如說,如果我討厭隨性,但是他的隨性到了一種冒犯我、甚至傷害他自己、甚至傷害我的地步;因為愛,我願意包容他的隨性;但如果是「有智慧的愛」,其實無關乎「壓抑自己的容忍對方的樣子」,而是「欣賞他原本的樣子」。
「尊重」並不簡單;「包容」更是困難。特別是,我們總是以愛為名,而且也確實是「基於愛」而想要改變對方。比如說,我們很可能會出於愛,而想要改變對方那種「造成生活災難的隨性」。
簡言之,
「有智慧的愛」必須包含「尊重」這種元素;尊重對方的自主意志。
「有智慧的愛」,還必須包含「包容」這種元素;即便對方的某些思想、情感或行為並不是我所樂見的、但我能夠調整我自己的情緒,試著包容。
最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有智慧的愛」,還必須能夠「承認命運的力量」~~比如說,身為父母,當然要試著給孩子更好的身教言教,但是必須承認:孩子有孩子自己的命運。
這樣的原則,對於伴侶、對於孩子、對於父母,道理都通用。
之三
說到底,「有智慧的愛」,很弔詭的,其實是~至少在外觀看起來很像是~以「淡漠」的型態展現。
我不禁腦洞大開地延伸思考:
會不會,「追求愛」,其實是一種妄念?!
會不會,我們真正能做的、該做的,不是「追求愛」,而是「珍惜緣分」?!
因為,
「我愛你」,往下延伸就會變成越來越沈重的「我愛你,所以所以我要盡力保護你/所以我要設法滿足你/所以我希望你更好/所以我當然也會期待你愛我」
而,「珍惜緣分」,卻是以「謝謝你出現在我的生命裡」;還是有愛、還是想保護你/滿足你/希望你更好/期待你愛我。但相較於「追求愛」,少掉了那無窮無盡的「應該/必須」;唯一始終存在/時刻不忘的核心初衷,就只是「謝謝你出現在我的生命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