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臉書與小小公告

關於所謂的經營臉書,這篇是我的個人感想兼小小公告

先說結論:

「在網路上,在自己的貼文下方,好好地與留言的網友互動」是一種「權利」(我有權利選擇我要不要和誰回應),而不是一種「義務」。

之一

當有網友
「在我的版面上發表謬論」
我有必要回應他嗎?其實沒有!

第一,客觀事實上:我的時間精力有限,不可能好好地回覆每一篇留言。

第二,主觀評價上:如果我願意回覆,那是「對方賺到」,而不是「我有義務回覆對方」。

如果我覺得「他說的很對,但是我不喜歡輸的感覺」?那是我自己缺乏肚量。

如果我覺得「他說的道理,在我看來有明顯的錯誤,但是我沒有時間寫文與對方請教/切磋/辯論」?那我可以簡單回應,也可以置之不理。

如果我覺得「他說的道理我無法認同,而且他的用字太過情緒化/讓我主觀上就失去了與他對方的興趣」,那我大可以直接封鎖對方。

總之,一樣米養百樣人,客觀上,我沒有那種時間、能力、精力去客製化一百種策略,去應對一百種人

總之,那是我的版面。我想要跟誰對談、不想要跟誰對談,選擇的權利本來就在我手上。我沒有必要向任何人負責。

之二

對於「論點很有道理,但是用字遣詞很刺耳」的留言,如果我能夠大肚量地吸收他的論點、同時忽略他的無禮,那是我的涵養。

如果我涵養不夠,於是不管對方說的有沒有道理,只要他無禮我就封鎖?那也是我的選擇。封鎖他也只是剛好而已;如果我因此喪失了「學習精進,吸收好觀點」的機會,損失的是我,不是對方。總之,不管我做出哪一種決定,都是我的權利;我並沒有義務「應該好好回應」或是「不該刪留言」之類的責任。

之三

經營臉書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幸好,想通了上面說的那些點之後,不再莫名其妙地把「權利」當成「責任」去背的時候,經營臉書就會變得輕鬆不少。

發表者:能忘記是一種福氣

最大的特點是「好奇」~~只要不是無法回頭的事情,都想要去嚐嚐。最大的缺點是「善變」~~半小時前打算出門泡湯,半小時後決定在家補眠。 喜歡看閒書、發廢文。最大的志願是當個說書人。說「文以載道」很老梗又噁心。可我就是喜歡這一套。 自我介紹好難寫。有興趣、不嫌棄的話,就直接發落我的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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