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這些,絕對不是在批評「發錢給這些得牌選手,根本是在亂花錢」
而是從更根本的問題核心
去思考有哪些需要打的地基
去鋪出更長遠的坦途
之一
對我而言,政府如果推廣運動,
首先
是因為「可以塑造運動風氣,進而讓國民更健康」。
因為,那對於
有形的財政撙節(減少健保的開支)、
以及無形的精神力量提升(比如說如果民風尚武,會主張「下跪投降的和平也比戰爭好」的人就會大幅降低)
都是無比重要的事情
然後,當一個國家裡,熱愛運動的人口多了
願意努力打磨自己,進而參加奧運,寫就動人人生篇章
說不定竟然還站上巔峰奪得金牌的感人故事
就更可能一篇篇寫出來了
之二
如果光從「凝聚台灣國族意識」、「打造想像的共同體」這件事情上來講,我覺得,「如果對摘下奧運獎牌的選手發個幾千萬獎金,就可以打造國族意識凝聚台灣,那麼這幾千萬其實是超級超級划算的」。
畢竟,試想:要政府機關打造一個活動,而且活動能夠像是麟洋兩度奪冠那樣振奮人心、高呼台灣~~真的有可能辦得出這種活動效果嗎?得要花多少預算?
但是另一方面,客觀的事實是:有多少的體育選手,是因為「目標瞄準政府的金牌獎金」,所以願意十多年幾十年刻苦訓練?應該很少很少。
也就是說,「選手獲得奧運金牌後的政府高額獎金制度」與「選手因此願意投入努力」之間,並沒有足夠的因果關係。所以根本就沒有「設立幾千萬獎金擺在那裡,就可以鼓勵選手爭冠、進而有機會打造國族意識」這種事情。
之三
在台灣,因為大家對於國家主權的想像如此分歧
台灣缺乏強烈的國族意識、「想像的共同體」如此單薄
所以在我看來
「藉由在大型國際體育賽事爭冠」來打造國族意識?
那是一個很有「速效」的方式(比如說這次的奧運英雄大遊行,『台灣』就變成了關鍵字,『中華台北』則是逐漸淡化)
但從另一面來看,所謂的「速效」,換句話說,
就是:那不是一個長遠之計、不是一種根本的治本方法
之四
討論這些,絕對不是在批評「發錢給這些得牌選手,根本是在亂花錢」
而是從更根本的問題核心
去思考有哪些需要打的地基
去鋪出更長遠的坦途
簡言之
一、「砸錢發獎金」絕對不是一個好方法
二、建立良好的制度與組織,去推廣全民運動、也讓制度有利於專業選手的培養,才是治本之道。

圖說:真的很慶幸選上的總統是賴清德。他的施政藍圖早就包含了體育這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