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寫的理由,與所謂的影響力

之一

像我這種愛寫的假文青,之所以愛寫,有幾層理由。

一、因為喜歡,所以寫。

「不吐不快,所以非寫不可」地愛寫,一寫起來就會掉進時空黑洞、忘記時間忘記疲憊忘記飢與渴,寫完之後闔上電腦之後腦袋依舊因為長時間高速運轉而亢奮,儘管疲憊也難以入眠。夜復一夜。

二、基於理想與自信,所以寫。

「我所寫的,是我真心的信仰。我認定文章可以傳播理念,我(不論事實如何)盲目地堅信我的文章是有影響力的;哪怕只能影響一個人也很棒!影響一個是一個!」

之二

寫文章,是因為要宣揚真心信仰的重要理念;逆風與否,在所不問。至於文章本身是否有見地,和「有沒有很多人按讚分享」並沒有必然的關係。

很多人分享按讚的文章,通常(但不是絕對)是因為「文章流暢淺白地說出了許多人的想法」,所以才會被大量轉貼按讚。

也就是說,「貼文被很多人按讚轉貼肯定,才算是有影響力」這樣的想法,其實是一種邏輯上的謬誤。

之三

所謂的影響力,對我而言,可以分為幾個等級:

「寫出來的文章,確實有見地,而且能夠被有影響力的人看見,於是(間接再間接地)進而改變些什麼」才是「第一級的影響力」。

「寫出來的文章內容,能夠滴水穿石地慢慢改變其他人的想法,哪怕只改變了一個讀者」這樣的影響力,則是第二級的影響力。

「因為持續不墜地寫,堅毅的態度讓人感到欽佩與好奇,於是所謂的『中間選民』偶爾也忍不住好奇讀個那麼兩行、半篇」,是第三級的影響力。

至於「寫出了很有見地、但是多數人沒有想過,讀者讀到之後覺得茅塞頓開,於是忍不住按讚轉貼」?那是頂尖思想家的境界,我固然嚮往,但並沒有不自量力地追求。

至於,「有時候,真的是連一個讀者都沒有,難道我真的沒有感到孤獨嗎?」老實說,應該多少有一點,但我寧願把這樣的過程,當作是「學習面對孤獨」的寶貴經驗;更何況,每一篇文章的寫就,都是又一次的習作,又有什麼好嘆息?

之四

我深知自己走的是不討喜烏鴉路線,所以對於按讚數的多寡早已越來越不放在心上。從十年前「投稿在蘋果電子報的文章,前天那篇竟然有上萬個讚耶/昨天這篇怎麼才幾十個讚」,到今天「蛤?我的這篇文章竟然會有人轉貼?」我對自己的盲目自信越來越高、「期待自己的文章受歡迎」的心魔則是越縮越小。

結論是:我越來越確定,明年離職之後,我會一直一直寫下去。當然,我會試著嘗試經營更多元的自媒體,試著讓自己的理念被更多人看見;但我更確定的是:這種「不討喜烏鴉」的路線,不會改變。

發表者:能忘記是一種福氣

最大的特點是「好奇」~~只要不是無法回頭的事情,都想要去嚐嚐。最大的缺點是「善變」~~半小時前打算出門泡湯,半小時後決定在家補眠。 喜歡看閒書、發廢文。最大的志願是當個說書人。說「文以載道」很老梗又噁心。可我就是喜歡這一套。 自我介紹好難寫。有興趣、不嫌棄的話,就直接發落我的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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