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山林間》第N篇雜感–大結局

今晚終於追完了《愛在山林間》的第一季與第二季。

之前陸陸續續寫了N篇雜感。趁著今晚,寫一篇心得總結。

之一。生命中的偶然與必然

想要找伴的人,就會努力找;這個叫做生命中的必然。

你會處在哪個社會階層/處在怎樣的生活環境/周遭的朋友同事大致是怎樣的屬性…..凡此種種,通常並非由個人所能決定。

而,活在這個環境,你就會從這個環境裡面找伴;活在那個環境,你就會從那個環境找伴。也就是說,你找到的這個某甲還是那個某乙,其實只是生命中的偶然。

但是人們找到伴侶時,總是告訴自己「這就是命定的那一位」。其實並不全然如此;他之所以成為你的伴侶,是因為必然與偶然的結合。

之二

在我看來,「愛在山林間」就是一場迷你的社會實驗。由製作團隊設定實驗裡的重要元素與規則。

製作人用上帝視角,決定了成員們的年紀、性別與個性。

至於成員們。我主觀上判定他們並不是「拿著劇本,照設定演出的」演員。但話雖如此,成員們因為幾十年來社會化之下的文化制約,以及幾乎是無處不在的攝影機「隨侍在側」,看似擁有自主意識的他們,其實有很大一部分根本不可能跳脫那些無形的制約~~例如「愛」、「勇氣」之類的制式反應。而這些,正是節目的賣點。

至於觀眾。因為你我太平凡;平凡人如你我缺乏追求愛的勇氣,於是觀眾藉由收看這種節目獲得鼓舞或滿足。

之三

我不覺得這場戀愛實境劇裡面的東西是「假的」;我覺得,在「戀愛村」那種特殊環境裡,確實具體而微地呈現出了人類的愛與勇氣。

但是,對我而言,它也用了一種幽微的方式,證明了「人類的選擇終究是有限的」。人類並沒有自己想像中的那麼自由。

發表者:能忘記是一種福氣

最大的特點是「好奇」~~只要不是無法回頭的事情,都想要去嚐嚐。最大的缺點是「善變」~~半小時前打算出門泡湯,半小時後決定在家補眠。 喜歡看閒書、發廢文。最大的志願是當個說書人。說「文以載道」很老梗又噁心。可我就是喜歡這一套。 自我介紹好難寫。有興趣、不嫌棄的話,就直接發落我的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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