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略殺手」是一部二十多年前的老電影了。喬治克隆尼帥得不像話,尼可基曼也是漂亮得讓人神魂顛倒,電影裡的動作場面在當年也是絕對堪稱驚心動魄。
電影劇情的大意是:恐怖份子要拿核武威脅美國。機智英勇的軍人奉命去找美女科學家,兩人攜手解決核武威脅。
有一幕是這樣子的:喬治克隆尼發現核武的製造與美女科學家有關,於是一半吃驚、一半嘲諷地問:「你製造了這些炸彈,然後現在又要去銷毀這些炸彈?」
尼可基曼說「對!我昨天想要製作武器,今天想要拯救世界」(大意;非原文)。
之一
2014之後的我,是真的曾經一度考慮放棄年新百萬的穩定公營銀行工作、去當個薪水不高的網路媒體記者;我甚至還向某個我佩服的新媒體寄出了我的求職履歷。更不要說我至少有八年的時間,我維持著超高強度的政治文投稿寫作頻率,把自己累得半死。
那時的我總覺得「靠北!整個台灣已經危險到這種地步了,結果我在上這種班、在這邊做這種對台灣根本不痛不養的瑣事」~~這也是這些年來,促使我動念決定提早退休的「早期的」主要原因。
但熱情終究還是被磨滅了。因為婚姻生活的不如意、因為台灣整體民心所趨的大勢難違,我變得越來越悲觀、越來越消沈,以致於心裡自然而然地冒出了這樣的警報聲:「再這樣下去,我真的會生病」。
於是「我想要先顧好自己的小確幸了!我也想要過著快樂無憂的日子」這樣的低語,變成了越來越大聲的吶喊。
之二
另一方面我也很清楚,我之所以還能夠自私地「顧好自己的小確幸」,其實是因為還有很多人(雖然他們是台灣民眾裡的極端少數人)還在努力不懈地奮戰著。我之所以能回頭去享受歲月靜好,始終是因為少數人負重前行。
於是背離當初理想、朝著小確幸之路走去的我,在減少了沈重憂慮重擔的同時,其實也在不知不覺中背負起名為內疚的擔子~~覺得自己終究是背棄了理想,於是覺得內疚。
之三
關於什麼「人生的意義」這種題目,目前的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答案,是「人生的意義,是自己去找出來、活出來的」。
好,那麼假設有一個人,他的理想是「讓自己成為一個對這個世界有用的人」。(這裡所謂的「有用」,可能是成為一個公益團體裡的小螺絲釘、也可以是帶領/規劃好幾個志工團體的領導者。諸如此類的;總之不以世俗眼中的「功績大小」為衡量標準,單純就是以「利他精神之高低」為依歸。)
那麼,必須再往下一層追問的是:
「成為有用的人」這個理想,本身就他個人專屬的人生意義?
又或者,「在追求這個理想的過程中,體驗人生」才是「人生的終極意義」?
之四
我想來想去,找到了一個替自己的「利他理想」與「背棄理想」同時解套的說法:
首先,人活著,總得要有一些「利他理想」,並且努力去做。因為如果你的存在對於這個世界並沒有帶來任何「世界因此更好一點點」的改變,那麼我的存在對於這個世界根本可有可無,也因此我的人生根本沒有意義。
其次,人活著,主觀上我們應該要懷抱理想、不應該自輕自賤,才能夠活得樂觀、健康、有行動力。另一方面,主觀上,人的確是一種非常渺小且脆弱的存在,必然的生老病死與七情六慾總是讓我們本能地想要為了利己而追求這個避免那個。儘管後來我的確背棄了理想,但我依舊有能讓我自己理直氣壯的理由。
於是,「我這趟來地球逛一逛,只是為了來體驗美好的」~~
在努力追求「利他理想」的過程中,雖然有太多的挫折辛苦痛苦,但這樣對於「利他理想」的追求,本身是美好的體驗;
另一方面,「我來地球這一趟,既然有了這副肉身與靈魂,我當然也想要好好地善用它們,累積一些單純的愉悅,以及逾越所帶來快樂感、甚至是幸福感」。
簡言之,「增加美好體驗」就是身而為人的最終極的意義。不管是「追求利他理想」還是「顧好自己的小確幸」,各自都是「終極人生意義」的一部分答案。
就好像,不管是「全心製作炸彈」還是「冒死銷毀炸彈」,兩者都是終極人生意義的「體驗」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