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再地審視自己的內心:我這樣一直寫,到底是出於哪些動機?
一直寫的動機:簡言之,是因為「想寫」。
寫了之後,還要「貼出來」~~不管是貼在臉書上、還是貼在部落格裡,「貼出來」當然就是希望「被看見」。
之一
想寫,是因為寫作真的可以幫助我自己整理思緒、宣洩情緒、穩定心情。
或者更概括地說,就是「替自己在這個世界的存活找一個讓自己安心的理由」。
畢竟人活在世界上有太多的慾望、有太多的欲求不滿,於是有太多的痛苦。可是好像又不該隨便登出人生online,於是勢必要不斷地找目標鼓舞自己往前走、找理由安慰自己靜下心。
之二
「想被看見」其實有很多種層次:
最核心的,是:一種想要被了解,但是又害怕被看穿的欲求與矛盾。
然後是:貼出來之後,「文字內容被肯定」所帶來的成就感。
最外圍的那一圈,是:覺得自己的文字好像真的能夠產生一些影響力,於是想要傳播一些資訊或思考。不管是關於各種生活資訊或政治新聞的分享,還是關於人生課題或政治議題的思考。
而如今這些一層又一層的動機,由外而內,像是洋蔥一樣一層一層地剝落了。
之三
關於「發揮影響力」。
在「公共議題的影響力」方面。不管我想不想承認;政治文寫作的勢不可為是很清楚的。愚公移山還能客觀告訴自己「看看我今天鏟了多少畚箕的土」,然後鼓勵自己繼續堅持下去,邏輯上確實會有「移山」的一天。而在數位時代的今天,當地球等級的平台完全操控「這篇文章應該被多少人看見/不應該被誰看見」的時候,想要藉由在數位世界裡的寫作去發揮影響力,本質上就是一件矛盾的事情。
當然還是可以發揮影響力;但那本質上就必然是一種「被篩選」的結果、一種「操之在人」的遊戲。
所謂的篩選與操弄。首先被市場機制篩選;更不要說特定政治勢力因勢利導地藉由操弄平台、操弄言論市場。
至於在「人生課題」的影響力方面。我的人生有什麼很了不起的地方嗎?我的腦袋裡有什麼他人仰望、渴求的智慧嗎?明明就沒有嘛!那我用文字敝帚自珍就算了,還要進一步野人獻曝地貼出來?意義又是什麼?
之四
關於「被肯定」。
過去的這十年間,我已經收穫了我覺得「已經夠多了」的外在肯定。
沒有得過任何的什麼獎項。但我投稿的政論文章多次被平面報紙與電子媒體刊登、被轉載、被討論;我寫的風花雪月在報紙上被刊出多次。我寫的人生感悟在臉書上多次被不認識的網友稱讚「你寫的真好,把我想說但是說不出的話寫出來了」之類的。
至此,我覺得我收到的「來自外部的肯定」已經夠多了;已經足夠我用以對自己喊話「好啦!確實還可以!這樣可以安心地肯定自己了吧?!」
所以,我也不再需要來自外在的肯定了。
之五
至於那個最核心的,名為「想要被了解,害怕被看穿」的深層動機。
本質上,根本就不可能有誰「真正了解誰」。根本沒有誰能夠真正地「穿上別人的鞋子」。追求這種本質上不存在的東西,注定了就是痛苦的事情、是不智慧的事情。
之六
於是,想來想去,如果繼續寫,只剩下兩個動機:
一、整理思緒、宣洩情緒與穩定心情。
二、寂寞的吶喊。不再像是投石入湖期待漣漪,而更像是對著無垠吶喊~~只為了聽見「自己仍存在」。
之七
慢慢地,我臉書的貼文越來越少了。
再過幾年,只怕我連貼在部落格的文章也會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