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已經滿一週年了。
整理最近幾年的札記本
翻看著、對照著之前與之後的心情
之一
不管是愛情、婚姻或親子關係
到最後的最後
我安慰自己的大絕招,就是/總是/只剩下: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用盡心力、努力到最後了;努力到已經完全氣力放盡還透支、努力到自己開始討厭這種透支自己的我了。所以,當我問心,不但無愧,也無遺憾。」
想到還是會很難過。但幸好我至少可以這樣安慰自己。
#擁有過就已經是幸福
#老天沒有要給你的東西根本不可能強求
#因為求不到而痛苦只會衍生更多痛苦
之二
像是葳老闆之類的Yter言論,
比如說「女生要有自信/要有自己能養自己的實力/要先愛自己,才可能遇到對的男人/不論男女,伴侶要好好挑選,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之類的,我都相當之贊成。
但有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是:在愛情裡,有很多很多的人,其實是沒有什麼選擇機會的。
之三
「男生,高富帥當然很加分;但話說回來,其實男人只要有基本的顏值、不要過分肥醜怪就好;記得把自己打扮乾淨、談吐得宜、有同理心、有穩定且收入不算太差的工作、懂聊天不要把天聊死、也能夠勇敢拓展生活圈認識新朋友,這樣子,基本上一定會有機會的啦!」~這是常見的看法。
在我看來,那些說得都很對;但是做到那些事情之後,找到伴侶的機率並不是「從十五趴提升到八十趴」,而是「十五趴提升到三十趴」。
為什麼?因為我認識一些這樣的男人;因為我自己就是這樣的男人。
我已經算是幸運的。遇到了一個我覺得「大致差不多」、「值得賭一把」、而且「對方也願意和我賭一把」的對象,於是就順利結婚了。
雖然終究離婚了。我感謝過程中曾經有過的那些美好。
話說回來,如果你怪我「當初應該好好挑」~~你以為我不知道該要從價值觀到生活習慣到應對進退一點一點慢慢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