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攀登101大樓」順利圓滿落幕之後》

「徒手攀登101大樓」能順利圓滿落幕,真的是太好了。

對我而言,這是一個很棒的機會~~逼著自己和自己辯論的機會、要自己去「消化」的機會。

之一

四年前看過攀岩家湯米.考德威的故事之後~~

一個攀岩天才
一再打破攀岩界的各種天花板之後
有一次不慎切斷了自己的大拇指

我一直都沒能真正消化那個比童話故事還要傳奇的人生故事。

這次101的徒手攀登,又是另一個類似的故事跳到我眼前
逼著我自己不得不去再度去檢視這種事情。

之二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這種老梗問題
根本就沒有一個「適用於所有人」的統一標準答案

當有人拿自己的命去挑戰這種徒手攀登
或是各種「超極限」的極限運動的時候
就個人層次的意義而言,
誰都沒有資格去追問「這樣做有什麼意義」

如果要問「個人層次的意義」
也只是問自己「對我而言,冒著生命徒手攀言是有意義的嗎」

之三

關於「人生的意義」
我以前給自己的答案,是「能夠對世界帶來正面的改變」
後來發現那沒有那麼容易;於是我把答案改成「能夠帶給他人感動」
後來的後來發現這其實也很困難;於是我把答案改成「自己能夠感動自己」

之四

網友說得很好:「絕大多數希望101徒手攀登失敗的人,都是那些見不得台灣好的藍白選民與政客」。
(請注意喔,這裡不是說「只要藍白選民,就一定詛咒霍諾德摔死」,而是「樂見霍諾德摔死的,絕大多數是藍白選民」)。

我實在是太「大意」了。我終究還是高估了人性的下限。

怎麼看,這都是「越活越回去」
但我只也能安慰自己「我這是越活越通透」

之五

最後能夠說的,是「謝謝霍諾德讓世界再一次看見台灣」。

發表者:能忘記是一種福氣

最大的特點是「好奇」~~只要不是無法回頭的事情,都想要去嚐嚐。最大的缺點是「善變」~~半小時前打算出門泡湯,半小時後決定在家補眠。 喜歡看閒書、發廢文。最大的志願是當個說書人。說「文以載道」很老梗又噁心。可我就是喜歡這一套。 自我介紹好難寫。有興趣、不嫌棄的話,就直接發落我的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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