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了兩年前的今天
所轉貼的一支影片
七歲的小女生彈奏的
莫札特的小星星變奏曲
兩年前我說
希望我二十年之後
也就是在我六十七歲的那一年
也有那位七歲小女孩到談琴功力
而其實
我真心(更貪心)的目標是
希望自己的有生之年
能夠具備國小音樂班報考國中音樂班
(不求能考上,只求能有應考的基本實力就好)
的那種程度
之一
比如說(完全是我這個外行人所打的比方)
要練到「具備國小六年級音樂班的鋼琴程度」
需要練熟五十首小奏鳴曲
和十首奏鳴曲的話
然後把這六十首的琴譜攤開來
一行一行計算琴譜的長度
然後
每一首曲子都需要爬過五百遍
也就是總長度要乘以五百倍
那麼
拼湊起來
練習的總琴譜不知道會有多長?
五十公里?
一百公里?
之二
對有些人來說
這一百公里
一開始可能是泥濘難行的鄉間小道
然後開始來到了柏油路
當然也有很多辛苦的上坡段
然後一路爬爬爬
一路上坡
而實際上
這是一條沒有止盡的天梯
有無數的天才
比凡人還更努力的天才
前仆後繼地
在高處不勝寒的天梯每一段
各自留下了偉大的足跡印記
之三
對我而言
這不是天梯
這條路
是只能用十字鎬硬鑿的雪山隧道
每往前開鑿一寸
都是無數小時的頭昏眼花手痠腰痛
之四
這條雪山隧道又往前鑿開了五公分
大概花了我三個禮拜的時間
之五
「希望,本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這就像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人走多了,便成了路。」
人生的幸福,本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只要能說服自己把它當成幸福,那就是個人專屬的幸福了。
人,活著,當然都希望自己幸福。但是多數的幸福需要外在條件的配合;特別是,如果所謂的幸福涉及到他人的配合,那麼幸福就變得更渺茫了。
所以,把幸福的定義,盡可能定義在可以操之在己的事物之上,才是比較有智慧的做法。
至於其他的幸福,
都是「得之我幸,不得之我命」的
那種「其他幸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