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路上的貼文。看了有感,於是留言;也轉貼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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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來我「幾乎」只投民進黨;我是零期柯黑,我投馮光遠(對,他不是民進黨)、姚文智,我在深藍的公股行庫裡上班卻用本名公開投書政論數百篇。
我不能代表其他「原PO口中的孤獨者」,但我可以代表我自己說話。
我想說的是:
一、
「極端」有兩種;一種是為了自己認定的正義,可以「義無反顧」且「理直氣壯」地殺掉所有其他人。一種是為了自己認定的理念,堅定地抵抗著「不純粹」。
在我的觀察裡
那些覺醒草口中的「極端」,時常只是「覺醒草自己還無法理解的純粹」。但他們拿著「極端」當標籤,彷彿言下之意我這種人變成了「理直氣壯地殺人者」。
二、
我並不覺得「堅持純粹」是唯一的路線。我覺得多種路線應該也必須並存。
如果真要很中二的論「本末」「高下」「對錯」?歷史證明,「純粹路線」的存在絕對必要~~當年沒有那些純粹,何來如今的覺醒多元;
如果一定要「橫向比較」的話,那種「後醒的搖擺」才是可有可無的存在。
三、
我這種人堅持了幾十年,那些覺醒草覺得我這種人會去在乎他們如何質疑我嗎?
用最客氣的說法,是「觀事實是,他們已經蠢至少十年」。我為什麼要因為他們的質疑而開始懷疑自己「我這樣是不是在敗票」?
台灣這台列車如果不可避免地墜落懸崖
不是因為「純粹者這幾年竟然因為堅持純粹,於是敗票,最後導致悲劇發生」
而是因為「集體幾十年的愚蠢共業裡,甚至還有一群草堅持『列車行進中怎麼可以改變路線』,所導致的必然悲劇」
現在反過來怪罪「純粹者在敗票會害死台灣害死人」?我黑人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