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個繼續寫的理由》

那些年。

在感情路上跌跌撞撞了很多年,終於在接近四十歲的年紀結了婚。終於有了一個願意與我相互扶持、共度一生的伴侶、漂泊的船終於有了可以安心停泊的港。那種心靈上的安穩的感覺,如此幸福。又過了一年,還幸運生了一個健康活潑可愛的小女娃。

家人都健康平安、夫妻倆工作穩定、薪水夠用、沒有任何貸款、還有一點積蓄。假日唯一的任務就是開著車出遊、去漁人碼頭聽歌吹海風。我覺得我已經擁有了我想要的一切;我想不到如何還能更幸福。

於是我想要延續這種幸福。所以我希望我的女兒可以活在民主自由富裕有人權的台灣,所以我覺得自己有義務盡一份心力。於是我開始花很多很多很多的時間努力寫政論文章。然後我發現我算是能寫,於是我更加拼命地寫。短短幾年刊出的文章迅速累積到數百篇、一週七天我的投稿量甚至可以多達十篇!

昏天暗地一直寫的我,寫到一度在浴室忽然間兩眼一黑、癱軟昏倒、後腦直接撞在冰冷堅硬的地磚上。我只好稍微調整了自己的作息時間,但始終一直一直拼命寫。

也可以說:在這過去半個世紀裡,我寫作能量大爆發的時刻,就是發生在我人生最幸福的時刻。

然後是,儘管我再努力經營婚姻,十二年後我終究離婚了;然後是再過一年,儘管我再努力維繫親情,女兒終究與我形同陌路了。我像是一台突然熄火的汽車,憑著僅有的慣性作為動力前進著。

只是想念女兒像是一種用刨絲瓜刀刨心的酷刑,我只能一直用「這就是人生啊」的老梗催眠自己、安慰自己「人生本來就是寄蜉蝣於天地」!「老天爺本來就沒有義務給我圓滿幸福的人生」!「能夠在五十歲前提早退休的人生幸運組不要抱怨太多」!

但是,對於這樣一個連父女親情都可以「試著割捨」的我自己,我覺得自己已經「沒有心」了;這個世界的好與壞已經與我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了。

人活著,最最終極的追求,不就是「愛」與「被愛」嗎?如果我對於這個世界還保有什麼熱情,前提當然必須是這個世界有我值得付出的愛、以及讓我貪戀的被愛。

但,除了愛我的老媽尚且健在之外,所有的愛與被愛?那些似乎都已經與我無關了。

但一時間似乎沒有必要也不應該就此自我了斷。於是我戴著一頂名為「追求理想志業」、「讓台灣更好」的大愛大帽,有一搭沒一搭地鼓勵自己「加減繼續寫一點」~~只為了看看自己能否從中找到生而為人的活著的意義。

應該是因為這樣的轉變。這些年來早就越來越不在乎流量的我,竟忽然變得因為某一兩篇的政治文流量暴增而變得沾沾自喜。

於是更加確定自己的初心已經回不來了。我終究只是一隻膚淺的、在網路上蹭流量、浮游於天地的蜉蝣而已。

發表者:能忘記是一種福氣

最大的特點是「好奇」~~只要不是無法回頭的事情,都想要去嚐嚐。最大的缺點是「善變」~~半小時前打算出門泡湯,半小時後決定在家補眠。 喜歡看閒書、發廢文。最大的志願是當個說書人。說「文以載道」很老梗又噁心。可我就是喜歡這一套。 自我介紹好難寫。有興趣、不嫌棄的話,就直接發落我的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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