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五十歲的中年人,立遺囑是一件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之一
這個世界有各種的人生劇本。比如說,有些父母對自己的親生子女也能做出各種喪心病狂的惡行;同理,有些子女對於用心愛護自己的親生父母同樣能夠做出匪夷所思的惡行。那些劇本說是「匪夷所思」,但那些新聞從來都不罕見。
妙就妙在,人性的本能是這樣的:
在那些可怕的劇本真切地發生在自己身上之前,你我總是下意識地認定「與我無關」。當悲劇無可迴避地發生在自己的生活週遭、看到了聽到了之後,最多也只是浩歎「這就是人生/人性」。
而在此同時,我們也總是本能地相信「只要我真心誠意/只要我認真善良/只要我用心努力/只要我持續學習/只要……..」,只要有這些「相信」,我就可以創造幸福美滿的家庭。
其實根本就沒有這回事。真的沒有。如果你創造了幸福美滿的家庭?恭喜你!你的努力用心沒有白費;你是幸福的、也是幸運的。但千萬不要誤以為那樣的幸福美滿是「只要用心努力/只要OOXX」就可以打造的。
伴侶、婚姻、家庭、親子,都一樣。更不要說是職場情、友情之類的了。
之二
人生的真相如此殘忍。
如果你「太早」看清人生的真相,就會對未來失去「樂觀」的能力、對人性就會失去「相信」的可能,於是把這輩子活成了陰暗憂鬱的劇本。
如果你「太晚」讓自己看清人生的真相,那麼有天當你自己親身遇上了人生裡各種「和自己原本想像」不一樣的慘劇時,就會痛苦、難以調適。
可是,怎樣的時間點才算是「剛好」?根本就沒有「剛好的時間點」。真正該問的唯二問題,是:「什麼時候遇到」以及「遇到之後,有沒有能力調適自己的認知」。
之三
千萬不要和老天爺過不去。
關於命運。要努力創造更好的未來,但也要在用心努力之後學會接受命運。任何不甘心的抱怨(為什麼我會遇到這種事情?)自我質疑(難道我做錯什麼了嗎?)、哭喊(可是我不想要這樣子!)、詛咒(幹通通去死我痛恨這個世界通通下地獄)。
凡此種種,都只是自溺、都只會讓自己更痛苦、讓命運更晦暗。
之四
當然,有些人,哪怕是「日子過不下去了」,卻依舊能夠心懷大智大勇大愛,去追求人生的理想、用高尚的人格與努力去為這個世界立下典範、做出貢獻。那當然很了不起。
至於凡人如我,在那種「過不下去」的心情裡,我只能先求度過今天。如果覺得日子過不下去了?那就好好過「小時」。
如何「過」呢?
找些事情來做。大原則是「五年之後回頭看,應該不會後悔」的事情。比如說,五年之後的我,必然會感謝今天的自己規律作息、飲食與運動,也會感謝今天的自己謹慎開支不恣意揮霍。
當然,「五年」之後太遠,我總要先度過今天,才能有明天後天、次月來年。所以今天這個小時練琴、下個小時踩飛輪拉單槓、再下兩個小時去花點錢砸保齡球、再下個小時去補眠、再下兩個小時上MOD看部電影、然後明天花五小時開車去泡湯……..。諸如此類的,一小時一小時地好好度過~~直到有一天老天爺說「可以登出了」。
之五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所以我立了遺囑;如果真有萬一,至少我的老母親在頓失所依的同時,還能保有起碼的經濟能力。
簡言之,一天一天過、一小時一小時過;同時也不忘替「人有旦夕禍福」做好基本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