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篇文章,如果用短短三句話說完,就是:「不要欺騙自己。不要假裝沒看見。假裝的代價就是『痛苦更久』」。
之一
Sonatine M.Clementi Op.36 No.2的第一大段。那短短的一頁又兩行,從第一次練習到現在,已經有三年了。中間雖然經過了九個月的停課,但再怎麼說,都已經是「練了三年了」
一個多月前,剛剛恢復上課,老師說「回家有空,撥一些時間,用兩三個星期把這一頁練回來;算是找找感覺」。
然後我的臭脾氣就上來了~~「這個?我一星期就要把它練回來!不求練得多好,但至少要能和兩年前一樣順。」我對自己這樣說。
於是最近三個星期,我冷落了老師新教的曲子、新指派的功課,反而把超過一半的練習時間都砸在這首曲子上。「下次上課就要彈出來!」
每週回家都練得很勤勞、每週上課都躊躇滿志地、興沖沖地要表現給老師看。可惜,每一次都慘不忍睹。
前天星期二,也就是上鋼琴課的前一天,我用節拍器從165、170、175都練了幾遍,也都能夠順利跟上;直到180才有點落拍。我心想「明天上課總該妥當了」。
昨天一上課,我迫不急待拿出節拍器想要展現練習成;而且為了保險起見,我故意設定167的速度,心想「這樣刻意將速,總該妥當了」~~然後,又是七零八落。
老師很溫暖/很婉轉地說:「沒關係;你就把練習時間留給我們接下來的新曲子;至於那首曲子,就爾偶加減練就好;等哪天你覺得自己超有自信的時候,再彈給我聽。」
之二
然後,我還是不死心。昨天、今天,我還是把一半的時間花在那首曲子上,一心想要「找回面子」、「找回信心」。
可惜,怎麼練,都還是一直出錯,而且是「連我自己都聽不下去的那種錯」。練到有點挫折小崩潰。
之三
於是我告訴自己「那就換個方法吧!」
我不再管我能不能「流暢彈出一整句」了;
我決定先專心「彈好每一小節就好」。
比如說,四分音符作一拍,每小節有兩拍。左手「Re-Fa-La-Re」,接著右手也是「Re-Fa-La-Re」。就這麼簡單。
然後,我赫然發現:
就光是這麼簡單的部分。我一直覺得自己有練起來,覺得「只是」「熟練度還配不到180的速度」而已!
但事實是:就算我把速度降到160,我的一拍裡面的「Re-Fa-La-Re」四個音,四根指頭的速度不平均、力道不平均、更別說左右手不平均。
其實我也不是「真的聽不出來」。但我就是好想要「趕快彈出心中的目標速度」,然後就假裝自己聽不出來。要一直到我(因為求快不成的挫折感而)放棄「求快」,我才肯坦誠面對自己「連最基礎的小地方,都根本沒彈好」這件事情。
之四
我在想:會不會,如果我徹底放棄「求快」,而是在「能夠大致彈出一整段」之後,就回過頭去「一小節一小節」地練習,反而能夠在不知不覺中彈得更穩、也更不容易出錯,於是也就反而能夠「越彈越快」、彈出應有的正常速度?
「欲速則不達」~~書本上的那些老梗大道理都是這麼說的。看起來我這篇文章的主旨也的確也很符合那些老梗。不過這次我要自己
在練琴的過程中體驗看看、實踐看看。